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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房屋赠与如何办理手续

2017-11-09 15:29:24 金堂网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赠与登记

  2、办理单位:金堂县城乡房产管理局

  3、办理窗口:金堂县政务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

  4、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5、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宗

  交易手续费:住宅按建筑面积收取,每平方米6元(交易双方收取);非住宅按成交价×0.8%(交易双方收取),最高收费不超过2万元。

  工本费:共有人房屋权利证书工本费10元/本

  6、收费依据:川费AR016050、川价AR016028

  7、咨询电话:(028)84933737

  8、投诉电话:(028)84921505

  二、法定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

  三、办理程序

  1、受理----由申请人持应提交资料到二楼29-32号窗口申请办理,符合受理条件的受理后领取受理单

  2、受理单告知领证日期凭受理单到二楼29-32号窗口领取缴费通知单

  4、缴 费----38号窗口换取缴费通知单,到1楼金堂汇金村镇银行缴费

  5、领 证----缴费后到二楼29-32号窗口领取

  四、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赠与证明材料:(1)经公证的赠与合同;(3)或赠与、受赠公证文书;(4)如涉及遗嘱赠与时,应提交遗嘱公证书;

  5、契税完税凭证或纳税通知书或免税证明;

  6、维修资金缴存证明(按规定应建但未建维修基金账户的应提交);

  7、公安机关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房屋地址发生变化的提供);

  8、其他必要材料

  五、前置条件

  无

  六、备注

  1、申请方式:双方申请,申请人若不能到场,应经公证委托由受托人代为申请;

  2、受理仅为初审,还需经审核(有必要时外勤查勘)、缮证后,登记才最终办理完毕。如审核中发现问题,经完善手续后可继续办理,工作时限以补齐手续之日起计;如不能完善手续,将不予登记,需双方申请人持受理单及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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