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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纪委打击微腐败典型案例

2017-06-15 13:57:13 金堂网

  据金堂县纪委网站消息,近期,金堂县纪委通报三起“微腐败”典型案例,如下:

  一、福兴镇园觉寺村村委委员孔祥凤违纪问题。

  2015年12月, 孔祥凤收受本村21组村民孔某秀5000元红包,答应在孔某秀家房屋修建审批事宜上“给予帮助”。福兴镇纪委介入调查后,孔祥凤主动将收受的5000元红包上交。孔祥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三星镇兰家店社区支部副书记吴从根违纪问题。

  2014年5月,兰家店村群众薛某群与吴某贵(吴从根之弟)离婚,薛某群找到吴从根,要求办理拆迁过渡费帐户分离。吴从根未予办理,只口头要求吴某贵将过渡费按时给薛某群。此后3年内,薛某群又多次向吴从根提及此事,吴从根仍没为其办理。直至薛某群向县纪委反映后,经三星镇政府协调,吴从根才于2017年4月,办理了薛某群与吴某贵的拆迁过渡费帐户分离。吴从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又新镇三元村村委委员彭世全违纪问题。

  2013年又新镇三元村实施彭家院子聚居点建设用地整理项目,村委委员彭世全以其父亲彭某华(已于2011年6月去世)的名义违规申请修建了一套141.33平方米的安置房。2014年12月,该工程配套完成交付使用。根据项目相关文件要求,彭某华宅基地得到补偿金15593元。另查,在 2015年CD级危房改造中,彭世全以其父彭某华的名义提出申请,获得CD级危房改造补助7500元。2017年2月28,彭世全主动将以上两笔款项退至镇财政所,并积极配合政府对其违规获取的彭家院子39号房进行处置。彭世全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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