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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不过关:金堂几家单位被罚款

2017-06-17 10:04:01 成都全搜索

  近日,市环保局官网公布一批行政处罚案例,涉及都江堰、金堂、青白江等地多家企业违法违规,其中包括国电成都金堂发电有限公司、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青白江医院等,均受到不同数额的罚款。

  原文如下:

  行政处罚对象:国电成都金堂发电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转移危险废物未向市、县环保部门报批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

  行政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180000.00元

  行政处罚对象:成都宜居水城城乡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1:金堂县家珍大道新建工程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1276759.42元

  主要违法事实主要违法事实2:金堂县盘龙寺大桥及连接公路工程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建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处罚内容:罚款人民2290768.58元

  主要违法事实主要违法事实3:金堂县成金大道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150000.00元

  行政处罚对象:金堂县兴金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淮口镇过境道二期改造工程)

  主要违法事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擅自建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100000.00元

  行政处罚对象:金堂县兴金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淮口镇现代大道延伸段至污水处理厂工程)

  行政处罚对象:金堂县兴金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淮口镇雨、污水管网整治工程)

  行政处罚对象:金堂县兴金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淮口镇过境道一期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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