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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纪委打击微腐败:这次是三溪镇和白果镇

2018-04-16 19:56:53 人民网成都

  据成都金堂县纪委网站消息,近日,金堂县纪委通报2起典型案例:

  一、三溪镇长林村党支部成员肖顺伍等5人违法案

  【基本案情】

  2013年9月至2015年4月,三溪镇长林村肖顺伍(支部书记)、张华(村委会委员)、张家都(村委会主任)、彭蓉芳(村委会委员)、唐树清(村委会委员),在为长林村购买红心柚苗过程中,採取虚增单价和数量的手段套取国家扶贫资金26万元,除去村上开支和耗用之外,将剩余资金予以私分。

  2017年12月,金堂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分别判处五人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并处罚金。2018年2月,金堂县纪委给予肖顺伍、张华、张家都、彭蓉芳、唐树清开除党籍处分。

  【警钟长鸣】

  近年来,随著国家对扶贫领域的财政支持力度日益加大,少数基层干部开始红了眼,动起了“歪心思”, 打起了“小算盘”,错把扶贫项目资金当成“唐僧肉”,挖空心思妄图从中分得“一杯羹”。本案中五名村干部以虚增购买红心柚苗的单价和数量来套取国家扶贫资金,本以为天衣无缝,却让自己身陷囹吾,同时也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十分恶劣。广大党员干部当引以为鉴、警钟长鸣,进一步增强法纪观念和规矩意识,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金堂县纪委将以零容忍态度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确保扶贫资金安全畅行“最后一公裡”。

  二、白果镇罗盘村村委唐加全等3人违法案

  【基本案情】

  2012年10月至2013年底,时任白果镇罗盘村村支部书记唐加全、村议事会主席代前云、村委会委员文书胡登兴利用受委托从事公务的职务便利,向中标“罗盘村道路基础建设”项目的张某友索要人民币6万元后,代前云、唐加全、胡登兴3人予以私分。2014年2月,唐加全、代前云在白果镇罗盘村土地整理项目中利用受委托从事公务的职务便利,在协调当地村民阻工中,向该道路基础建设项目施工方黄某建索取人民币5万元,并予以私分。2015年10月31日,经罗盘村村民议事会讨论,刘某全经营的公司,在“罗盘村2015年精淮扶贫物资补助”项目的竞争性谈判中中选,唐加全、代前云、胡登兴非法收受刘兴全人民币2.5万元,并予以私分。

  2017年10月,金堂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并处罚金。2018年2月,金堂县纪委给予唐加全、代前云、胡登兴开除党籍处分。

  【警钟长鸣】

  贪如火,不遏则自焚。基层党员干部本应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初心”,本案中3位村干部却在为人民服务的道路上,偏离了“初心”,把权力当工具,安排项目谋“好处”,把收受好处当常理,佔“便宜”、捞“外快”,最终滑向犯罪的深渊。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服务基层的党员干部,一定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将“两学一做”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持之以恒锤炼党性,对党的纪律和规矩保持敬畏与戒惧,保守宗旨意识,服务好一方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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