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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村官微腐败:三溪镇赵家镇又遭起!

2017-08-27 09:38:55 金堂网

  据金堂县纪委网站消息,近期,金堂县大力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现将两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三溪镇龙桥村党支部书记陈光南违纪问题

  2012年至2014年间,陈光南先后5次在三溪镇财政所借款214720元,用于发放龙桥村部分农民集中居住区土地整理农户建房搬家费、过渡费。所借款项共计发出201320元,剩余13400元。陈光南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财政所办理借款核销手续、还清借款,且在2017年4月三溪镇财政所发现问题并多次催促后,仍未与财政所对接核算账目,还清借款。直至2017年6月镇纪委介入调查此事,陈光南才将上述款项交到镇财政所。陈光南的行为违反了乡镇财政性资金管理有关规定,2017年8月,三溪镇纪委给予陈光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赵家镇红梁村村委委员肖代国违纪问题

  2017年6月,县委第一巡察组在赵家镇红梁村巡查时发现:红梁村2016年建设的组道修建宽度、厚度不够,且存在“部分道路没有按要求修至农户门口(距离长达10多米)”,以及“施工方向需要贯通道路的农户索要‘补交费用’(共计5500元)”等问题。经查,红梁村村委委员肖代国时任该组道建设的直接负责人,在道路建设和验收过程中,由于其履职不力、失职渎职,导致群众利益受到侵害,在当地造成了不良影响。案件审理期间,施工方对不符合标准的组道进行了整改,并将违规收取农户的5500元钱全部退还。2017年7月,赵家镇纪委给予肖代国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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